NCC通過電信管理法草案 頻譜釋照將不限僅能用4G
2016/12/28 18:14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過去4G釋照電信業者搶破頭,最後得標者僅提供4G運用,未來將改觀,業者可提出各種頻譜應用,就算業者要拿來做其他服務、如2G、3G服務,只要不干擾其他頻段,NCC將照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委員會議中,通過「電信管理法」、「數位通訊傳播法」兩草案,NCC表示,其中電信管理法是目標是引導產業升級轉型,為數位經濟奠定基礎;而「數位通訊傳播法」,則是關於內容與服務的基本法,強調引進「網際網路治理」精神,NCC主委詹婷怡表示,兩草案內容將於一週內對外公布,後續將依法定程序,在2個月內辦理公聽會徵詢外界意見並與外界協商後送行政院,而新舊法也會安排3年過渡期。
詹婷怡指出,電信管理法最大改變為過去以「特許」與「許可」執照作為服務依歸,新法則轉為「許可」與「登記」,以降低市場進入門檻,希望新的電信事業與電信服務,可提升帶動創新的可能性。
詹婷怡說,除非利用到號碼、頻率、或公眾電信網路,提供相關服務,得申請許可,如果是資訊服務提供者,與其他其他傳統產業結合,或是電信服務業者轉售電信服務,就不會在管制範圍內。
NCC綜合規劃處處長王德威表示,目前電信法是採特許許可制,頻率搭配執照,例如900MHz搭配4G執照,將來直接就是核發頻率使用權,由業者提出網路設計與營運計畫,可不限於過去僅能提供語音或數據服務,而是任何運用該頻率的服務計畫都可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