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10%服務費要歸誰? 消保官、律師說分明

消保官表示,台灣不少店家會額外收取10%服務費,但此收費制度和國外的小費是不同的。(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消保官表示,台灣不少店家會額外收取10%服務費,但此收費制度和國外的小費是不同的。(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6/10/18 23:3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不少店家會額外收取10%服務費,相關議題近期在PTT引發議論,不少鄉民直指服務費根本不是小費,最後也沒有直接給服務生,認為店家有欺騙嫌疑。媒體報導,消保官和消基會律師表示,額外收取的服務費歸誰是看勞雇契約怎麼規定,和消費者沒有直接關係,但消費者若對服務不滿,也可依《消保法》提出申訴。

《台灣醒報》報導,消保官楊麗萍表示,目前沒有法律規定店家收取的10%服務費一定要給店家或是服務生,分配方式是看勞雇契約怎麼規定,和消費者沒有直接關係,和國外的小費是不同的。

消基會副董事長、律師游開雄則表示,小費是消費者根據自己在消費場所感受到的服務,主動給予「服務提供者」相對的報酬,消費者和服務提供者是種雇傭關係,服務提供者為了更多的小費,會主動提供更好的服務。

游開雄接著說,但國內業者如果已規定會加收10%服務費,消費者也同意進去消費,所以消費者的消費對象是店家提供的所有服務,並非服務生,不過如果店家有收服務費,消費者對服務不滿,是可以依《消保法》提出申訴的。

游開雄表示,消費者的感受是主觀的,所以要申訴須提出具體事實,若是空氣不流通不開冷氣、用丟的方式上菜等,就可提出申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