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總公布遊覽車評鑑結果 全台72家業者丙等以下
2016/10/14 17:40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中客團來台旅遊火燒車意外後,交通部鼓勵業者健全自主管理及提昇服務品質,並建立品牌形象。公路總局也於今日公布遊覽車業者評鑑結果,當中有72家在丙等以下,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公總定期委託專業機構辦理,依車輛、駕駛人及公司管理等3大面向共20個項目,對遊覽車業者進行評鑑作業;並將受評業者分為優、甲、乙、丙及丁等。民眾若要租遊覽車前,可於監理服務網查詢業者評鑑結果。
遊覽車業者評鑑方式是透過專業團隊初評,並請專家學者複評。本期評鑑共有939家業者,其中優等業者181家,甲等446家,當中有包含統聯汽車客運公司、葛瑪蘭通運公司等41家業者,連續2期獲優等評鑑。
評鑑結果中,有72家評等在丙以下,公總將針對評鑑報告所提改善建議專案輔導並限期改善。不過許多丙等業者都是文書程序、公司資訊電子化等偏向服務方面的部分沒有做好,當然也有駕駛違規次數較多等情況。公總表示限期改善期限內未改善,可依公路法處9千至9萬元罰鍰,最嚴重可撤照,以達獎優汰劣的評鑑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