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陳述意見先除名 空服員工會除名程序遭質疑
2016/08/03 22:44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6月24日進行罷工行動,有22人未參與,其中包含10名總統專機空服員,工會7月中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對未執行工會罷工的人員做出除名決定,但事前並未給相關會員陳述意見,做出決議後才通知被除名會員書面或親自說明,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指出,尊重工會自決,但決議恐有適法性的瑕疵,將要求工會落實給予相關會員充分說明機會,並再次呼籲以溝通取得共識。
對此,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說,目前相關除名仍在程序中,而7月18日只是召開第1場會員代表大會,做出的決議只是將相關會員列入除名名單,並通知陳述意見,待8月11日召開理監事會後,將再召開第2場會員代表大會,屆時才會做出最終決定,這樣的做法凸顯工會符合程序並更求謹慎。
勞動局表示,會員除名攸關會員重大權益,因此根據「工會法」與勞委會「103年第1030125098號」函釋,工會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在做出除名、停權等處分之前,需先讓相關會員充分陳述意見。
勞動局說,勞動局尊重工會自決,不過在未讓會員充分陳述意見前,就先做出除名決議,並不符合法定程序,有適法性瑕疵,不過現行「工會法」基於工會自決精神,並沒有賦予政府介入的空間,會員只能訴請法院撤銷決議,不過勞動局將對此討論相關因應措施,今天也與林佳瑋取得聯繫,希望確保會員權益,並再次呼籲以溝通取得共識,讓工會的力量更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