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電子旅行證 外交部:務必透過官網申請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赴美國與加拿大前須申請電子旅行授權(ESTA與eTA),近日傳出有民眾透過第三方機構協助代辦,遭收取超額費用,外交部提醒民眾,申請電子旅行授權時,務必透過該國官網的連結,以免權益受損。
美國與加拿大分別為我國享有免簽證待遇之地區,但為了安全審查,民眾赴美國與加拿大觀光或商務旅行時,仍須先透過官網系統申請電子授權許可,美國為ESTA(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費用為美金14元;加拿大為eTA(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費用為加幣7元。
外交部今(21)發布新聞稿表示,我國民眾前往美國觀光或商務旅行、行前申請ESTA時,偶有因透過非官網申請,遭收超額費用或在網站上出現國籍選項欄位不當列示(如Taiwan, Province of China)等情形。外交部提醒民眾,申辦ESTA時請透過官網申辦,以免權益受損。
根據美國在台協會官網公告,有些第三方網站也提供ESTA資訊並代辦ESTA申請,但這些網站並未獲得美國政府的認可,與美國政府無關,也並非美國政府的附屬機構。如果網址不包含「.gov」,它就不是ESTA官方網站(https://esta.cbp.dhs.gov/)。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也表示,加拿大政府官網(www.cic.gc.ca/english/visit/eta.asp)是唯一可以合法申請eTA的網站,線上的申請程序相當簡易並且僅收取加幣7元的費用。辦事處呼籲台灣民眾登錄官方網站申請,或授權第三方如旅行社、親友等協助申請,並留心看來合法但會收取超額手續費的不實網站,這些公司都不是代表加拿大政府營運。
另,美國ESTA官網於6月17日更新版面後,有民眾反映在最後付款頁之信用卡核發國家欄位處,無Taiwan(TWN)選項。外交部對此回應表示,已於第一時間向美國在台協會反映,請美國國土安全部儘速更正,並已獲告該部正積極處理中。外交部補充,由於該欄位並不一定要勾選,故不影響國人申辦ESTA及付款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