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突襲大魯閣草衙道,涉違反勞基法開罰
2016/07/06 22:03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暑期工讀開始,勞工局今天突檢大魯閣草衙道,發現大魯閣開發公司未計入勞工加班時數,國賓影城正職員工加班後僅能選擇補休,均已違反勞基法予以開罰。
勞工局接獲投訴,指稱大魯閣草衙道未給予員工足額加班費,且正逢工讀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7月開跑,因而首站選擇大魯閣草衙道,由代理局長李煥熏帶隊,抽檢大魯閣開發、大魯閣賽道樂園及國賓影城所屬正職勞工和工讀生4至7月的出勤紀錄。
有102名工讀生7月1日進入大魯閣,專案檢查人員特別詢問工讀生工作狀況,工讀生都說公司有開闢休息室並按時休息,大魯閣也拿出人事資料,強調加班均可申請加班費。
經查發現,國賓影城正職員工加班後僅能選擇補休,涉嫌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而大魯閣開發有勞工於5月開幕期間,一日工時超過8小時,公司6月發薪日漏計而未給加班費,經確認已於7月初發薪時補還。大魯閣開發因未計入勞工加班時數,涉嫌違反勞基法第24條,將依法裁罰2萬至30萬元。
另在大魯閣賽道樂園則發現,有工讀生7月加班,但檢查時尚未提出加班申請,當場要求落實班表與實際工時查對,確保勞工權益。
勞工局向事業單位提醒,時薪制員工與正職員工都受勞基法保障,權益完全相同,一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要依法計給加班費,單週工時超過40小時也要給加班費,不要因漏算而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