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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月灣開發重來? 環團:重起環評、停止不當開發

蜜月灣開發捲土重來,環團:停止不當開發,重起環評(記者簡惠茹攝)

蜜月灣開發捲土重來,環團:停止不當開發,重起環評(記者簡惠茹攝)

2016/06/28 17:36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斥資60億、總開發面積達107.4公頃的蜜月灣開發捲土重來,環保署將在後天將召開環差分析的報告,守護罟寮灣行動聯盟呼籲停止蜜月灣不當開發案,更不該用環差分析便宜行事,應重起環評,不要讓宜蘭蜜月灣成為台東美麗灣翻版。羅許基金會表示,將蜜月灣比做美麗灣是嚴重誤導。

蜜月灣開發案位於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內,羅許建設與博愛企業在1998年申請環評,2011年4月15日取得蜜月灣開發通過環評,2014年4月提出「宜蘭大溪蜜月灣整體開發計畫」,送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審查,共規劃海岸遊憩區、旅館區、別墅區等九區,是宜蘭縣有史以來最大開發案。

蜜月灣開發案引起環團、宜蘭縣民關注,環保署去年4月7日發函觀光局的公文指出,蜜月灣開發案由於時隔多年,且開發範圍有變動,因此應做環境差異審查。博愛企業今年5月提送環差分析報告,後天環保署將召開「宜蘭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公民監督聯盟、青年公共事物協會、縣議員薛呈懿服務處、反對北宜直鐵陣線、來去放空咖啡工作室、陳定南教育基金會、守護宜蘭工作坊等團體組成守護罟寮灣行動聯盟,今天舉辦記者會,呼籲停止不當開發,更不應該以環差分析取代環評。

「這地方根本就不應該開發。」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前理事長張捷隆表示,從環境永續、環境敏感、海岸不得私有化應該公共化而言,這個地區不應該開發,以前環保署說已經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不需要再做,新政府應該重新予以考慮,六月三十日的環境差異分析還是不夠,希望環境差異分析參加的委員應該要有共同認知,新政府用新的力量,擋掉此案。

聯盟成員孫博萮指出,依據海岸管理法第14條,為保護民眾生命安全,應該將海岸侵蝕或其他潛在災害範圍畫為一級或二級海岸防護區,此開發基地除了地質敏感與侵蝕後退外,至少有三條中級土石流潛勢溪區鄰近或穿越基地,更是海嘯潛勢區,任何開發行為都可能加倍擾動當地敏感地質,更何況在當地建設飯店。

孫博萮表示,海岸管理法在去年2月4日公佈實施,依法兩年內政府應該公告實施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本開發案卻想趁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公告實施前再度闖關,足以顯示開發商的惡質,呼籲宜蘭縣民與縣府站在一起,對抗海岸線不當開發,一同守護罟寮灣,不要讓蜜月灣成為美麗灣翻版,更呼籲博愛企業秉持社會良心,終止蜜月灣開發計畫。

「重起環評,決不退讓。」宜蘭縣議員薛呈懿表示,面對環境保護為前提的法案通過下,如何保衛美麗海岸線,希望中央部會妥善思考,內政部該討論現行都市計畫範圍第三次通盤檢討是否該重起環評,國土法未來進行期間,難道不會有其他改變和作法嗎?更呼籲環保署重起環評為優先,是否可以讓這地方開發,交通部應該思考交通、觀光上,開發案對這個地方的衝突。

「蜜月灣與美麗灣不能混為一談。」博愛企業透過羅許基金會表示,蜜月灣純粹在私人合法的陸地土地上,並通過內政部都委會嚴格土地變更程序與行政院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嚴格的審查與把關,更承諾將蜜月灣海灘範圍的濱海遊憩區及礁岩的海岸發展區劃出開發及私營範圍,全部讓出來給政府及民眾公共使用,並以公司私有地無條件提供三條親水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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