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空服員勞資爭議 華航要求仲裁被桃市府拒絕
2016/06/13 22:22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勞資爭議,5月經桃園市政府調解未果,華航遂請求桃園市政府依職權交付仲裁,今天被市府拒絕,市長鄭文燦表示,勞資爭議仍應由勞資對等善意協商解決,不宜由公權力取代協商,強行直接仲裁,否則此例一開,勞資爭議問題,無法解決,只會造成更多的爭議。
華航與工會5月27日針對工會提出的外站津貼等7項訴求進行調解,但雙方未能達成共識,調解不成立,工會於是發動罷工投票。
華航對於調解不成立結果,行文市府要求市府針對7點訴求依職權仲裁,鄭文燦表示,華航公司近來不斷產生勞資爭議,顯然管理制度以及與基層員工的溝通是存在問題的,因此,華航公司應積極主動與工會、員工溝通,透過彼此互為說明與對等協商,尋找可能的共識,才能真正解決勞資爭議的根源。
勞動局表示,若市府同意依職權仲裁,將阻止工會發動罷工投票,影響勞工罷工權行使,且職權仲裁不像合意仲裁具約束力,若勞方對職權仲裁結果不滿意,仍可提出調解,如此陷入無限循環。
勞動局強調,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勞資爭議經調解不成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可依職權交付仲裁,但這需在有影響公眾生活及利益情節重大,或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請求兩前提下,勞動局仍認為勞資爭議應由勞資對等善意協商解決,因此要求華航依勞資爭議處理法進行自治協商,積極回應勞方所提訴求以提升勞動條件、穩定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