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租房給弱勢免稅 每月最高1萬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6)日初審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新增房東將房屋租賃給接受政府住宅租金補貼者,所收取的租金免併入綜合所得稅課徵,每月租金收入免徵額上限為1萬元。(資料照,記者鄭鴻達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6)日初審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新增房東將房屋租賃給接受政府住宅租金補貼者,所收取的租金免併入綜合所得稅課徵,每月租金收入免徵額上限為1萬元。(資料照,記者鄭鴻達攝)

2016/04/06 15:27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6)日初審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新增房東將房屋租賃給接受政府住宅租金補貼者,所收取的租金免併入綜合所得稅課徵,每月租金收入免徵額上限為1萬元,藉以改善弱勢民眾租屋困難情況。

根據「住宅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內容,房屋所有權人出租給接受政府補貼租金者,每月租金收入有1萬元額度,可免併入綜合所得稅課徵;社會住宅部分,由政府興建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的住宅,須有30%比例給予特殊情況的弱勢情況使用。

對此,營建署長許文龍說,每月租金收入可納綜所稅免稅額,可有效提高房東出租給弱勢民眾意願;內政部長陳威仁則說,修法增加免稅是鼓勵性質,讓弱勢族群更能租到屋。

財政部賦稅署副組長謝慧美則推估,依據過去最高有6萬1000多戶申請租金補貼估算,租金可免徵綜所稅後,政府每年稅損約4億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