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拒領事務費 北埔鄉長:行政裁量權
2016/03/20 23:38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對於水磜和外坪兩村長的不滿指控,北埔鄉長姜良明受訪時,嚴詞否認與選舉有關,強調「這是行政裁量權」;他表示,公所完全依照內政部相關規定,對於兩村長的陳情,他會酌量處理。
新竹縣政府民政處長吳聲祺表示,已接獲水磜村長林辰隆陳情,全案尚在了解中。內政部有規定,村里長事務費係指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4萬5000元,過去曾有案例事務費未發足額,原因是財政拮挶,因而一視同仁,但並無北埔鄉的特殊情況;對此,縣府除將請示內政部解釋,也會儘量居中協調。
姜良明表示,外坪和水磜分別是北埔鄉人口成長最快和最慢的村,因此他選擇這兩村做示範,請村長檢據核銷,如果反映良好,9村將全部推行。依規定,村長事務費得由地方政府提列一定比例為辦公費,由村幹事具領或匯入村辦公處於金融機構設立的專戶,支用時檢據核銷,這是他的行政裁量權。
曾任兩屆代表會主席的姜良明,因問政敢言人稱「姜大砲」,前年獲民進黨新竹縣黨部徵召參選北埔鄉長,成為新竹縣史上第一個民進黨籍鄉長。地方人士說,過去由於地方派系和選舉恩怨,以致於元月大選時,姜雖支持總統蔡英文,但立委卻支持國民黨籍林為洲,不挺民進黨聯盟的無黨籍鄭永金。
相關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