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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免任導護仲裁未定案 中市促修法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向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申請仲裁,要求教師未來不必擔任導護工作,家長團體今天至立法院抗議;台中市政府表示,由於此案牽涉層面廣泛,目前仲裁尚未有結果,建議由教育部修法。(資料照,記者陳燦坤攝)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向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申請仲裁,要求教師未來不必擔任導護工作,家長團體今天至立法院抗議;台中市政府表示,由於此案牽涉層面廣泛,目前仲裁尚未有結果,建議由教育部修法。(資料照,記者陳燦坤攝)

2016/03/03 12:40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向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申請仲裁,要求教師未來不必擔任導護工作,家長團體今天至立法院抗議,反對市府將交通導護問題丟給家長志工。台中市政府表示,由於此案牽涉層面廣泛,目前仲裁尚未有結果,教育局將再與教師、家長團體及學校共商,同時請交通局、警察局協助健全校園周邊通學環境。教育局也呼籲,導護工作屬全國議題,建議由教育部修法。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以交通導護非教師法明定之教師義務、教師無交通指揮權,以及接送學生上下學是家長職責為由,向勞工局提起勞資爭議仲裁,市府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今年1月上旬已召開仲裁委員會,邀集教師職業工會與教育局進行仲裁。

勞工局指出,因此案牽涉範圍廣泛,目前仲裁結果尚未出爐,但勞資雙方均有意願針對維護學生安全再進一步討論;仲裁委員會尊重雙方意願,未來將繼續召開仲裁委員會,並邀請相關利害關係人參與討論,協助釐清爭議。

此外,市府訂有「台中市國民中小學執行學生交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第二條明定教師應負責導護工作不得拒絕,此點屢遭教師工會提出異議,並採取勞資爭議方式調解仲裁,希望改變該條文對教師的強制性規定。

教育局則強調,教師應秉持維護學生上下學安全的立場,參與協助導護工作,這部分也是教育局一貫主張的原則;但為消弭相關爭議,教育局將研議修法,鼓勵教師、志工及家長共同參與導護工作,以充實導護人力。

教育局指出,目前修法工作尚在進行中,該局將再與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學校行政單位共商,同時請交通局、警察局協助,以健全校園周邊通學環境及充實危險路口指揮人力。

教育局同時呼籲,因應社會環境變遷,教師爭取工作權益的意識高張,教師交通導護工作屬全國性議題,建議教育部研議修法,以符合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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