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交通局:春節計程車費率比照去年 加收50元
2016/01/27 16:37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交通局表示,凡在台中市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自2月5日(除夕前2天)凌晨零時起至2月12日(大年初五)24時止,全日按計費錶採夜間費率再加收50元收費,此運價比照往年春節收費標準,並未調漲。
交通局表示,春節期間運價加成收費已行之有年,今年仍比照往年,自2月5日(除夕前2天)凌晨零時起至2月12日(大年初五)24時止,全日按計費錶採夜間費率再加收50元;2月13日凌晨零時起,恢復原訂票價。
為讓乘車民眾了解春節加成收費規定,並避免國外旅客因語言差異導致乘車誤會,交通局印製中、英、日語3種收費說明貼紙,供計程車駕駛張貼於車內明顯處。
另外,交通局也請計程車客運業者提昇服務品質,讓民眾坐車更舒適;如遇計程車喊價、不按規定跳錶、拒載短程或故意繞路等情形,可向台中市1999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