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稽查年貨大街 溝通誤會惹怒攤商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北市府今上午赴迪化街召開年貨大街聯合稽查記者會,同時帶媒體抽查攤商販售物品是否符規定。豈料,聯合稽查進入尾聲、媒體逐漸散去之際,北市商業處人員稽查一台製內衣攤位,卻因未事先表明身份、言語誤會惹怒攤商,氣得攤商大罵市府「欺負人」。攤商稱,市府人員未事先表明身份,把他們當賊一樣,劈頭就指內衣標示不符規定應重做,但他們洗標全符經濟部標檢局規定,「簡直是擾民!」
北市府法務局、衛生局、消防局、商業處今上午在迪化街永樂市場召開記者會,宣導攤商販售食品、物品應注意事項,隨後,北市府人員帶領媒體赴南北貨攤、水產攤位、零嘴攤位,同時告知業者、媒體法律規範,氣氛大致平和,業者也相當配合。
豈料,聯合稽查告一段落、媒體逐漸散去時,部分媒體聽到婦人叫罵聲,紛趕赴事發地點。數名市府人員圍著一內衣攤商,兩名女性業者憤怒地拉開嗓門指責市府,批評市府刁難。攤商稱,兩名市府人員一到攤位就兀自拿起內衣細瞧,但未表明身份,原本她們以為是顧客,過去招呼卻不理,後來市府人員表明身份後,直接要他們重做洗標,因為內衣上的二張手洗布標,一張標「30度」,一張標「40度」,且其中一張還多一隻「手」。
不過,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服飾標示基準」規定,「水洗」標示中加一隻手,代表「手洗」,且水溫不得超過40度,另外,也有30度水洗圖標。其中一名業者葉小姐受訪表示,他們洗標全符經濟部標檢局規定,是因為現今已鮮少有人用手洗內衣褲,「有哪一家標示比我還清楚?」她用此理由質問對方,對方也答不出所以然。
商業處副處長江美玲受訪表示,市府按照服飾標示基準稽查、確認洗標,不過,洗標的相關標準去年新修正,因此剛市府人員才跟廠商解釋,不會對廠商開罰,只是輔導而已。
還原爭執現場,當時業者氣憤強調,她們的布標都是符合經濟部標檢局規定,如果沒做到ISO(品保標準)也不敢賣,且布標都有呈現該有的資訊。市府人員接話說,「老闆娘,我們來輔導啦!」業者聞言,氣憤大喊「輔導個屁啦!」難道她們要重新做標籤嗎,「你剛口氣是輔導嗎?氣死人了。」市府人員則頻稱是「誤會。」
攤商隨後說,她們商品都是正確標示,也有公司資料,隨後質問一名女性市府人員,「(妳)有講(重做標示)嗎?我還要重做標籤嗎?」該市府人員緩頰說,「我們只是輔導一下...」,攤商仍憤怒地問,「你剛要我們標籤重做,不是嗎?」女市府人員說:「沒有沒有,只是想跟妳們確認一下。」但還是無法平息攤商怒火,批評,「你們做官沒什麼稀罕啦,你們叫柯文哲來啦!」
這時,一名男性市府人員出面說:「沒關係,阿就是大家一樣,把商品弄好,把商品標示弄好。」但攤商質問:「我們沒弄好嗎?」男市府人員說,「我們後面慢慢確認,盡量依法規啦」,攤商還是不滿地說,「標籤重做,做個屁啦!都淪落到路邊攤了啦!說我標籤要重做,你有沒有講?」這名男市府人員說,「要賣時,你標籤還是要對」,並拿出一張宣導摺冊給攤商,但攤商拒收,市府人員一臉尷尬地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