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公有停車場收費 遊客誤會私人佔地為王
2016/01/08 20:30
〔記者鄭鴻達/南庄報導〕觀光聞名的南庄每逢假日,觀光車潮常將市區塞的動彈不得。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公有停車場元旦起採計次50元起收費,頭兩天就進帳8700餘元,但因宣導不足,時有遊客誤會有人「佔地為王」亂收錢而報警,引發尷尬。
鄉長賴盛為指出,為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位於河畔的公有停車場,可提供200餘個停車位,從今年元旦起,在週末等假日開始收費,將採每天計次收費小型車50元、大型車100元,而春假期間將比照民間加倍收費。
賴盛為說,目前先採清潔費方式收費,待縣府停車證發下後,將以正式停車場收費、管理,在收費頭兩天適逢元旦連假,旅客很多,公、私有停車場幾乎都客滿,公有車位使用率更翻了3番,3天下來進帳約8700多元。
對此,位於公有停車場旁的停車場業者大聲叫好,認為早該實施收費,這樣才公平,不然公有的停滿了遊客才願意到私人的停放;但也有位在市區的停車業者不置可否,認為收不收費對他們沒影響,平時就會有人停。
警方反映,頭兩天接到許多報案,指停車場有人「佔地為王」亂費,經查是不知情的遊客誤會,建議鄉公所設立明顯的告示牌及閘門,並加強宣導新措施,避免車流回堵及糾紛,未來警方也會加強勸導、取締違停。
另有當地村長認為,使用者付費合情合理,但公所宣導不足,實施停車收費竟未通知村長,直到有民眾致電向他詢問才得知此事,也導致收費員得一一向停車遊客道歉,令人相當為難。
公所秘書張清龍回應,收費是去年底鄉代會定期會所決議,公所網站有宣導但恕難面面俱到,已緊急施作臨時告示牌因應本週末車流,下週再施作正式告示牌及閘門,公所前的停車場,也會開放給當地民眾免費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