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可選月退或一次領
2015/10/29 12:45
〔記者鍾麗華 /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日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案」,對於勞退新制年滿60歲、年資滿15年勞工,將開放可自選月領或一次領,一經選定,不能更改。此外,雇主若未提繳勞退金,將公布姓名。
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年滿60歲、年資滿15年只能月領退休金;僅年資未滿15年才可以一次領。因勞退新制2005年開辦,尚未有新制勞工可請領月退金。此次修正後,勞工可以自選月領或一次領,自行決定如何運用勞退金,但一經選定不能更改。
此外,原規劃退休勞工需投「延壽年金」,供超過平均餘命後領取。勞動部次長陳益民表示,由於這是高壽年金,參與人數少,實務開辦不易,且勞保年金已有多重保障,因此刪除相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