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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代償黑心油品損害 首例2人申請

新北市政府代償黑心油損害賠償,首例兩人申請。(資料照,記者何玉華攝)

新北市政府代償黑心油損害賠償,首例兩人申請。(資料照,記者何玉華攝)

2015/05/13 11:15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先代償受黑心油品損害者500元計畫,受理2個多月來,終於出現首例2人申請,主任消保官許宏仁表示,近日將召開專案審查小組審查求償要件,確認符合就會先發給2人各500元。

新北市政府3月4日公布代墊賠償計畫,消費者持103年10月10日前,曾購買頂新及正義公司生產的130項油品(依衛福部公告品項)購買憑證正本,檢具個人資料即可提出申請,許宏仁說,日前來詢問賠償計畫的柯先生,得知使用人也可列入賠償對象,因此將太太並列為申請入。

許宏仁表示,柯先生提供的發票共有8張,最早溯自102年10月6日,最近一張則是103年7月9日,都是購買「維力清香油」,專案小組審查確認後,將會發給2人各500元賠償金。

此外,消基會雖已在4月15日代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求償,許宏仁表示,現階段仍可繼續加入,也提醒消費者,手邊若有購買頂新問題油品的發票或單據正本,應儘快在104年8月底前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各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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