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假車禍斂財?花蓮網友貼文警告

花蓮縣有民眾指控遭到假車禍真詐財的案件,警方到場調查。(記者王錦義翻攝)

花蓮縣有民眾指控遭到假車禍真詐財的案件,警方到場調查。(記者王錦義翻攝)

2015/03/06 13:51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張姓男子今早在臉書花蓮人社團中張貼疑似假車禍、真斂財的案件,提醒網友注意。他寫說,有名男子醉醺醺的騎自行車出現在花蓮和平路、自立路口,故意碰撞別人車輛,之後指責被撞到,要求金錢賠償了事,目前已向花蓮警方報案。

張姓男子說,早上妻子開車被名全身酒氣沖天的男子,騎自行車在和平路、自立路口,從左前方故意碰撞他的車輛,之後卻指責被撞到,要求200元賠償了事。他當下立即報警處理,他懷疑這個人是假車禍、真斂財的慣犯,因此貼文在臉書上,呼籲大家注意,若有相同經驗的受害人,也可以出面向警方報案。

花蓮縣警局吉安警分局指出,今早接獲張姓男子報案發生車禍,指出他妻子的車輛,早上被吳姓男子騎自行車從左前方撞上,警方到場後依據報案人的陳訴進行車禍調查,同時對雙方進行酒測,發現騎自行車的吳姓男子酒後騎自行車,因此先依法對吳男開出300元的罰單,對於是否有假車禍真詐財的內容,將依據當事人報案提告後做進一步調查。

45歲吳姓男子向警方否認有故意撞車索討金錢的情形,堅稱是對方開車不小心他才會撞到,不是假車禍。警方說,吳男經常在永吉橋下與一群街友喝酒,沒接獲過民眾指控曾故意撞他人車輛,然後索討金錢的報案紀錄,因此若有民眾認為自己遭假車禍詐財,可準備相關證據向警方提出告訴。

花蓮縣張姓男子在臉書花蓮人上張貼疑似遭到假車禍真詐財案件,呼籲市民小心。(翻攝臉書花蓮人社團)

花蓮縣張姓男子在臉書花蓮人上張貼疑似遭到假車禍真詐財案件,呼籲市民小心。(翻攝臉書花蓮人社團)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