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不補貼學校電費 立委提案請命
2015/01/08 14:51
〔記者湯佳玲/台北報導〕台電公司預計明年起將不再補貼各級學校的用電優惠,立委們紛紛請命,立委蔣乃辛今天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通過,要求必須確認學校電費獲得其他單位補貼,否則台電不得任意取消,以免電費轉嫁到學子學費上。
台電公司自民國36年2月起,即依「電業法」規定,公私立學校享有優惠電價,小校每度電直接優惠為2.1元,國中小打85折,公司立大學打97折。
不過台電去年七月公告「優惠電價收費辦法」,包括學校、農業、公路用燈等台電自行吸收的補貼金額,將由各主管機關自行編列預算補助。教育部則表示未來會補助公立大學電費,但私大要自負,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則由地方政府自行補貼。
蔣乃辛提案指出,教育部對於學生人數占7成以上的私立大專院校未有任何補貼,明顯對91萬名私校學生不公,讓這些原本就要負擔比國立大學學費還高的私校生,卻享有較低的教育資源,造成學校將電費成本再轉嫁給學生,學生負擔雪上加霜。
他也說,目前政府補貼公立大學學生每年21萬元,私立大學僅9.6萬元,但私大生還要自己付電費,相當不合理,希望台電好好思考,別讓學生關燈吃午餐。
立委潘維剛也說,如果由教育部編預算補助學校部份,她沒意見,但不能只補助國立大學。
立委何欣純認為,台電這次因燃料費節省的94億元,每戶回饋800元,希望能擴及至所有公私立學校。
蔣乃辛提案要求台電立即與教育部、各縣市政府協商,如果沒有辦法確認105年起各級學校優惠電費補貼無虞,台電不得任意取消優惠政策。
經濟部次長沈榮津表示將送請行政院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