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安 有比獎金更有效的辦法
2015/01/06 18:24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勞動部要推動企業「安全文化」,養成習慣處處提防、時時小心,甚至提早在「虛驚事件」、「危險行為」就改善,合作廠商除了獎勵提報危險,不如鼓勵「打小報告」,提報別人的危險行為成效更豐碩。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過去3年與106家石化業、製造業等高風險事業單位合作,透過安全文化診斷調查、指引及教材、種子訓練及主題宣導會等,深耕產業安全文化。
勞安所組長高崇洋說,產業安全光有制度不夠,要融入文化,改變觀念,像早年看到操作罐頭封口的工人若滿是傷痕或斷了好幾根手指,一定會認為這是師傅級,現在卻覺得是「低路(台語,指本領差)」,因為工安意外反而會讓整體作業變慢、績效變差,這就是安全文化的改變。
但是安全觀念在同一企業裡可能認知各不相同;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代理主任曹常成說,最常見管理階層自認落實宣導,基層員工卻感覺「沒到位」,要避免危險發生,除了被動等發生了再解決,更應主動防範,例如在工地鷹架上站不穩差點跌落,算是「虛驚事件」,若事前就發現未繫安全索、戴安全帽,連虛驚都不算,只是「危險行為」,早一步發覺問題,才能避免惡化,但如何鼓勵員工發掘問題就成關鍵。
參與計畫的南台科技大學副教授李金泉表示,像訪視過程遇到某工廠有員工推著推車從地下室送貨上樓,卻被開車趕上班疾駛下地下室的車輛撞傷骨折,雖然幾年來就發生這一次意外,但過去一定不只一次沿著車道送貨上樓,這種危險行為如果及早制止,也就不會發生這次意外,企業提供獎金鼓勵員工發掘問題,事後還發現,檢舉別人有危險行為效果更豐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