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勞工再工作 可參加職災保險
2014/12/23 15:04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勞動部表示,為加強保障中高齡勞工的工作安全,若已領取老年給付後又再工作的勞工,可由投保單位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並自明年起開始實施。
許多勞工朋友請領老年給付後,仍繼續工作已維持生活,但不論就業型態為何,都有可能發生職業災害。勞動部表示,為加強保障中高齡勞工的工作安全,並考量中高齡勞工就業不易,並提升雇主雇用的意願,因此放寬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後再從事工作的勞工,可由投保單位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表示,因勞保被保險人領取老年給付後,原保險年資已經結清,所以之後再從事工作並參加職業災害保險,是一個新的保險關係,若之後發生職災保險事故,其領取老年給付前的年資,不能再與參加職災保險後的年資合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