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新舞臺列文化景觀 中信提訴願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今發出行政處分書,公告新舞臺為文化景觀。對此,新舞台所有權人中國信託今發出聲明,批評北市府此舉侵害財產權,已提起行政訴願。
位於台北市信義區松壽大樓一樓的表演空間新舞臺,隨者產權擁有者中國信託的大樓出售計畫,將走入歷史,引發各界關注。多名藝文界人士日前呼籲中信原址保留新舞臺,並在網路上發起連署。
北市文化局也於去年底召開文資審議會,會中認為新舞臺具有台灣表演藝術記憶價值,決定列入文化景觀;文化局還要求中國信託須保留辜振甫所題「新舞臺」的招牌,並維持原表演空間機能。新舞臺未來使用如有變更,也需提送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
但新舞臺列為文化景觀後,讓中國信託的松壽大樓出售案受阻。中信今發出聲明,表示已收到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新舞臺為文化景觀的行政處分書。然而,中信認為文化局此舉悖離憲法,侵害人民財產權,為維護股東權益,已依法提起訴願。
中信指出,文化局的行政處分恐將對有心支持文化的企業,形成負面教材。強迫企業蓋一座蚊子館,也不是各界所樂見;但中信強調,營運展演空間的熱情和使命不會被澆熄,未來會覓地興建新的展演空間,打造更優質的表演舞臺。
中國信託聲明全文
中國信託17年來隱身幕後扶植藝文,贊助「新舞臺」營運將近新台幣12億元,未來仍將一本初衷支持文化公益。針對這項行政處分,中國信託謹發表以下三點聲明:
一、「新舞臺」所有權人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此行政處分悖離憲法,侵害人民財產權,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顯未依法行政,中國信託深表遺憾。中國信託基於企業經營的責任,須維護上市公司之股東權益,除依法提起訴願,亦於證券交易所揭露此重大訊息。
二、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本可以文化之名,在文化保存和鼓勵企業之間,釋出誘因激勵更多企業投入文化公益,創造真正多贏。如今文化局這項「行政處分」恐將對有心支持文化的企業,形成負面教材。
更令人擔心的是,即使未來松壽大樓重建,新買主必須再蓋一座展演空間,但若無力營運而終將閒置,等於是浪費社會資源,強迫企業蓋一座蚊子館,也不是各界所樂見的。
三、回饋社會是中國信託的企業宗旨,此案雖然令人寒心,但澆不熄營運展演空間的熱情和使命,中國信託將覓地興建新的展演空間,繼續為文化人打造更大更優質的表演舞台,希望台北市政府也能多所協助,共同扶植台灣的文創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