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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新冠口服藥不可用於預防 食藥署:確診後由醫師評估用藥

2022/06/10 12:51

食藥署指出,Paxlovid在臨床研究中發現有味覺障礙、腹瀉、高血壓和肌肉痛等副作用。(路透社檔案照)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本土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確診人數增加,除了接種疫苗,也有人會好奇服用口服抗病毒藥品能否預防COVID-19。食藥署指出,抗病毒藥物不可作為預防藥品,且必須由醫院評估患者的用藥需求。

食藥署指出,我國目前通過食藥署核准專案輸入緊急使用授權(EUA)使用於治療COVID-19之口服抗病毒藥品有兩款,即「Paxlovid」及「Molnupiravir」。根據目前EUA核准適用條件,此兩款藥品並未被核准用於 COVID-19 的暴露前或暴露後的預防治療,而是用於治療輕度至中度新冠肺炎感染且有重症危險因子之高風險病人,可降低病人轉為重症需住院的風險。此兩款藥品皆需由醫師評估,並綜合判斷確認病人是否有用藥需求才可使用。

兩種口服抗病毒藥品 適用條件不同

食藥署表示,兩種口服抗病毒藥品,Paxlovid適用條件為年齡12歲以上、體重40公斤以上、發病5天內,且無使用氧氣之重症高風險因子的輕中症確診病人,並可以處方箋到藥局或其它醫院領藥;而Molnupiravir適用條件為18歲以上、發病5天內、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品,且無使用氧氣之重症高風險因子的輕中症確診病人,領藥僅能向開立處方箋的醫院領藥。

服用方式與可能副作用

食藥署指出,兩款藥品的用法用量皆為1日2次,共5天療程,須整顆吞服,不得咀嚼、分開或壓碎。Paxlovid包裝中有兩種錠劑,成分為PF-07321332及Ritonavir,每次請服用PF-07321332 2顆及Ritonavir 1顆,總共3顆錠劑一起服用。Molnupiravir則是1次服用4顆。

食藥署表示,在不良反應方面,Paxlovid在臨床研究中發現有味覺障礙、腹瀉、高血壓和肌肉痛;Molnupiravir則是觀察到腹瀉、噁心、暈眩等。然而,上述皆屬較輕微症狀,民眾服用時無需太過緊張,若服用後發生嚴重不適情況,應立即停藥並儘速就醫。

忘記服用別慌張,補服必須算時間

食藥署提醒,若忘記服用Paxlovid,在應服藥後的8小時內可儘快補服;若是忘記服用Molnupiravir,在應服藥後的10小時內可儘快補服。若已超過上述時間,則按照常規服用下一劑即可,不需為補足劑量而服用雙倍劑量藥品。

食藥署提醒,若有過敏症、有懷孕可能、正在餵哺母乳或計畫餵哺母乳,或是服用其它長期藥物時,都需主動告知醫師,因Paxlovid與心律不整、高血脂、高血壓、鎮靜安眠、痛風等藥品有交互作用,讓醫師評估,是否需要調整用藥或是調整使用時間,藉以減少藥品之間的交互作用。此外,口服抗病毒藥不能透過網路銷售,需特別留意,以免受騙。

轉載自衛福部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87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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