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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用有瑕疵 郭冠英月退六萬飛了

郭冠英案大事紀

郭冠英案大事紀

2016/02/05 06:00

銓敘部將退回郭的退休案

〔記者黃邦平、曾韋禎/台北報導〕前新聞局官員郭冠英苦等不到的六萬元月退休金確定沒了!考試院銓敘部決定退回郭冠英的退休案,近期就會作出處分、正式告知,但郭冠英仍可尋求行政救濟,提復審或行政訴訟。

郭冠英手機昨日一整天都關機,無法取得郭對銓敘部決定的回應。

立委:努力多年終於擋下

曾經在立院多次砲轟,要求銓敘部撤銷郭冠英回任案的民進黨立委李俊俋、陳其邁則感慨地說,努力擋了三年,現在終於擋下了。

郭冠英曾在行政院新聞局任職廿五年,卻以「范蘭欽」等筆名發表辱台言論,被懲戒撤職並停止任用三年,二○一二年期滿取得再任用公務員的資格,二○一四年離年滿六十五歲不到一個月,又錄取台灣省政府秘書,三月十日到職,三月卅一日通過銓敘審定,但郭三月廿四日就滿六十五歲,依法最晚七月十六日就要退休。

銓敘部次長吳聰成表示,監察院兩度致函銓敘部,重申當初省府甄選秘書公告註明「初審合格者,視需求擇優通知面試」,最後卻未面試就錄取郭冠英,任用程序有瑕疵,還提出糾正,銓敘部要求省府依法補正程序,但省府主張不適用行政程序法,最後請教法務部意見,元月卅日收到法務部第二次解釋函,確認適用行政程序法。

銓敘部強調,既然已認定台灣省政府任用無效,最遲在三月卅日前將撤銷當初的銓敘審定案,退休案也將被退回;但郭冠英省府期間確有任職事實,已經領取的薪俸不必追回。

郭可提復審或打行政訴訟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轉述,銓敘部長張哲琛昨在考試院會中報告郭冠英案處理方向,當時省府錄取郭冠英的程序有瑕疵,如今郭冠英已退休,程序無法補正,只好撤銷銓敘審定、退回退休案,郭冠英若不服,可向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若復審結果仍不服,可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去年十一月間郭冠英認為銓敘部遲遲不核定退休案,向保訓會提復審;吳聰成強調,如今銓敘部即將處分,這件復審案自然不存在,郭若對撤銷銓敘審定的處分有意見,可另提復審救濟。

由於退休案拖了一年半都沒下文,卻在大選變天後迅速塵埃落定,是否因為大選結果政黨輪替影響?吳聰成強調,由於此案備受社會矚目,也與郭冠英個人權益關係重大,一再向有關機關確認適用法律才會到現在才有決定。

▲銓敘部昨決定退回前新聞局官員郭冠英的退休案。圖為郭冠英前年七月任職省府最後一天,打包私人物品。(資料照)

▲銓敘部昨決定退回前新聞局官員郭冠英的退休案。圖為郭冠英前年七月任職省府最後一天,打包私人物品。(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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