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菲漁業協定/姜皇池批︰自我限縮24浬外 徒增談判困擾
台菲12~24浬鄰接區海域 執法權歧見待協商
〔記者曾韋禎、湯佳玲、特派記者陳伃軒/台北—菲律賓馬尼拉連線報導〕台菲簽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後,菲國主張我國漁民不得到鄰接區(菲國領海基線向外十二至廿四浬海域)捕魚,菲國擁有登船檢驗的權力等事項仍有爭議,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說,將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及相關國際法的規定與精神,持續與菲國溝通。但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昨直言,菲國的主張連美國都不認同,我方卻自己限縮在廿四浬外,徒增未來談判困擾。
菲領海主張悖離國際法 美也抗議
姜皇池昨表示,漁業是可以再生的資源,在兩國尚未劃出明確範圍的重疊海域,沒理由禁止對方的漁船作業,我國為何要讓步?他指出,台日漁協也只是排除釣魚台周遭十二浬,台菲何不比照辦理,哪有先自我限縮之理?
姜皇池說,菲律賓的領海範圍主張悖離國際法,寬達兩百多浬,還將此種「菲律賓水域」視為菲國內水;只是在國際都不承認,自己也無力維持下,才在二○○九年頒布群島基線法。就算是與菲親近的美國,除循外交管道對菲提出抗議,也不斷執行「航行自由計畫」。台灣的海巡船艦只要守住三個點,就能阻止菲國在重疊海域執法;現在將自己限縮在廿四浬外,只是徒增未來的談判困境。
此外,針對台菲未來是否能進一步簽署漁業協議。外交部長林永樂昨天語帶保留指出,現階段的目標就是執法,透過雙方合作來保障漁民安全與維護漁權,能讓現行的機制執行下去相當重要。
AIT︰尊重區域和平解決海事爭端
針對台菲簽署漁業協定,美國在台協會(AIT)發言人游詩雅昨晚回覆記者詢問時說,該協定是區域間和平解決海事議題的標竿,也反映美國在海事議題上的核心原則:尊重國際法以及平和處理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