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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看法/北檢可依職權不起訴 疑有政治意圖

周武榮律師批評,檢方堅持起訴,事後才來建請法院緩刑,顯然是不敢承擔責任。(資料照)

周武榮律師批評,檢方堅持起訴,事後才來建請法院緩刑,顯然是不敢承擔責任。(資料照)

2015/10/22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昨起訴陳柏瑜等五名學生,雖建請給予緩刑,但民間司改會成員高涌誠律師指出,檢方不直接緩起訴或不起訴,背後有無政治意圖?值得社會大眾思考。周武榮律師也批,檢方堅持起訴,事後才來建請法院緩刑,「根本是想殺雞儆猴,卻又不敢承擔責任!」

高涌誠說,檢察官應先舉證駐衛警阻擋學生的行為屬於「依法行使職權」,其次,應舉證公務確實有被妨害。此外,所有犯罪應以處罰故意犯為主,若學生們是「無意識地」妨害「保衛教育部」之公務,檢察官應本於職權思考不起訴或緩起訴。

周武榮認為,依大眾觀感來說,反課綱活動有其社會價值,是一場政治與公益性並存的行為,即使檢察官認定部分過程構成犯罪要件,仍有空間可以依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如今「硬要辦」不免讓人懷疑有殺雞儆猴的意味。

周武榮強調,檢方是依妨害公務與強制罪起訴學生,這兩者均非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重罪,依法檢方可以在審酌犯罪動機、手段之後予以緩起訴,但北檢卻先起訴,再對外聲稱會「建請法院緩刑」,這種「繞圈子」的做法,顯然是不敢承擔責任,刻意把案件推給法院處理,完全不符合法律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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