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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分割減資不成 才會賣樓

交通部追討中廣不當黨產訴訟狀況。(製表:記者項程鎮)

交通部追討中廣不當黨產訴訟狀況。(製表:記者項程鎮)

2015/08/19 06:00

〔記者張慧雯、高嘉和、陳炳宏、項程鎮/台北報導〕中廣在八月十二日董事會通過分割減資案,同時也通過處分林森、松江兩大樓案及現金減資案,兵分兩路拚興櫃轉上市,引發外界質疑,認為是假減資、真賣樓。中廣發言人馮小龍強調,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中廣股票上市櫃,且董事長趙少康希望未來中廣能專注本業,若不分割減資,財務數字怎會好看,承銷券商怎會願意輔導,怎能達成NCC要求。

兵分兩路拚興櫃轉上市

馮小龍並說,九月四日將召開臨時股東會,會先提出「分割減資」案,若分割減資案不通過,才會考慮現金減資案,因現金減資公司必須拿出資金還給股東,才會需要處分部分不動產;他強調若通過「分割減資」案,就不會執行出售不動產案,過程有先後順序,請外界不要誤會。

中廣過去有五筆土地被認為是不當黨產,遭交通部提告追討。雙方「所有權」訴訟歷時多年,陸續有四件定讞,交通部在新北市板橋區、八里區和彰化縣芬園鄉等三筆勝訴,中廣則贏了嘉義縣民雄鄉的一筆。至於原本還未定讞的花蓮市的二千九百二十一坪土地,中廣為爭取「分割減資」已表示撤回上訴,依先前花蓮高分院更三審判決中廣敗訴、應塗銷中廣土地登記,回復土地所有權為國有的結果,形同中廣在這黨產官司爭議案「最後一件官司」中,也吞敗落幕。

花蓮市土地訴訟案 已撤回上訴

中廣過去多次送件NCC申請「分割減資」都因土地官司而被打回票;馮小龍昨天說,董事長趙少康指示「希望資產不要變成中廣的負債」,因此依趙董指示撤回花蓮土地案的上訴,與交通部間的訴訟案全數解決後,中廣才又向NCC申請「分割減資」案。

針對中廣再提分割減資案,NCC電台與內容事務處長謝煥乾昨表示,經由媒體披露才知此事,目前尚未收到中廣相關文件,無法針對此事回應。

訴訟解決 再闖關爭取分割

根據中廣董事會決議,擬將公司擁有適於進行開發且可獨立營運的不動產開發及長期投資管理業務,進行分割及轉讓給新設的「中廣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並同時辦理減資二十六.三六億元,減資比率達八十一%,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減為六億元,股東每股可退還八.一四元;若股東臨時會未通過及NCC未核准進行,才會處分林森、松江兩大樓案及辦理現金減資案。

馮小龍表示,是NCC要求中廣得上市櫃,推動媒體所有權大眾化,但中廣資本額高達三十二億元,就算再努力廣播本業,財務數字還是不太好看,造成承銷券商卻步,董事長趙少康希望未來中廣能夠專注本業,才將經營不動產業務分割為子公司,推動「分割減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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