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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選 李全教競選總幹事判5年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去年參選玉井區議員,競選總部總幹事黃澄清(圖中)因涉為李全教賄選而被起訴,台南地院昨宣判,黃澄清以違反選罷法處有期徒刑五年;黃澄清表示不服判決結果,將提上訴。(資料照)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去年參選玉井區議員,競選總部總幹事黃澄清(圖中)因涉為李全教賄選而被起訴,台南地院昨宣判,黃澄清以違反選罷法處有期徒刑五年;黃澄清表示不服判決結果,將提上訴。(資料照)

2015/08/01 06:00

李當選無效官司 受關注

〔記者黃文鍠、蔡文居/台南報導〕去年九合一選舉,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參選玉井區議員,競選總部總幹事黃澄清等五人因涉及為李全教賄選,被南檢提起公訴,台南地院昨日宣判,黃澄清以違反選罷法處有期徒刑五年,樁腳李麗華處有期徒刑二年,褫奪公權二年,緩刑五年,康清良處有期徒刑一年七月,緩刑五年。這項判決結果是否牽動李全教的當選無效官司,格外受到關注。

黃澄清等人涉為李全教賄選,全案總共起訴五人,兩名被指控賣票的選民已在今年五月以違反選罷法各判處兩個月徒刑,緩刑兩年。五名被告僅黃澄清堅不認罪,因此處以五年重刑。

在九合一選舉之後,李全教被落選的民進黨籍議員候選人王峻潭及檢方先後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兩案併案由台南地院審理;市長賴清德更以李涉案,堅持「司法未釐清前,不進議會」,如今李全教競選總幹事賄選案一審有罪,是否牽動當選無效之訴,值得觀察。

黃澄清不服判決 要上訴

現任玉井區農會總幹事黃澄清,是李全教競選市議員時的總幹事,檢方查出黃與李麗華、康清良等人針對特定選區,以每戶五千元代價買票。今年一月起訴三人及兩名賣票選民。

對於判決結果,黃澄清說:「這種政治迫害的審判,我不服!」黃強調,對一審的不公判決當然會上訴,並已採取相關法律動作,希望能維持他的清白暨司法純淨。

李全教則不回應上述判決結果;但李昨在議會質詢時,強調他是清清白白選舉,卻受到司法政治迫害。

民進黨團:李黃關係綿密

民進黨團總召郭國文表示,黃澄清是李全教的競選總部總幹事,因此黃、李兩人的犯意聯結、關係綿密,李全教要敢作敢當,不要視民主法治為無物。他勸李全教,不要再頻頻喊冤又發毒誓詛咒全家,應該思考如何退場,台南市議會無法容忍一個賄選的議員,更無法認同一個賄選的議長。

李全教目前官司纏身,包括他本人以及樁腳,共涉有議長賄選、議員賄選及議員當選無效之訴,李也曾因議長賄選案被羈押近兩個月,目前樁腳涉賄案已經一審宣判,議長賄選案部分,雖已開過準備程序庭,但因市議會開議撐起保護傘,要等到八月定期會結束後才能繼續審理。

至於議員當選無效之訴,因李全教兩度聲請法官迴避,審理依法暫停,已超過選罷法規定,一審需在半年內審結的期限,全案目前仍無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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