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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女友逃14年 通緝犯變台大博士生

台大。(資料照,記者游蓓茹攝)

台大。(資料照,記者游蓓茹攝)

2015/07/16 06:00

15年前判刑8年 棄保潛逃

〔記者楊國文、陳恩惠/台北報導〕男子李孟峰十五年前在補習班準備重考大學時,不滿已讀大一的張姓女友欲分手,竟猛刺她七刀,張女傷重但撿回一命,一審判刑八年後,李男棄保潛逃而遭通緝,警方今年四月意外逮到他,發現他逃亡十四年並未「人間蒸發」,而是一路從大學、碩士班唸到台大博士班,警方嘖嘖稱奇,直呼:「不可思議!」

李孟峰被解送法院歸案後,隨即被收押,高院審理時,教過他的兩位教授出具信函「掛保證」,指李男就學期間認真學業,替他求情,合議庭認定李男逃亡不忘求學,應可教化改正,昨減刑為七年;可上訴。

高院:校園安全亮紅燈

李孟峰被通緝十四年四個月,竟考進台師大、台大等名校,且未被識破,校園成了「庇護所」,師生無人知殺人通緝犯藏匿校園,高院合議庭認為校園安全亮紅燈,建議全面檢討警政、校園通報系統。

八十九年三月,當年十九歲的李孟峰在台北市南陽街租屋,準備重考大學,但就讀輔仁大學一年級的張姓女友,因父母反對她求學時談戀愛,提議分手,李男約她到租屋處談判,三月二十日上午七時張女赴約,但稱下午有考試只能談一下,李男不讓她走,拿刀恫嚇:「若要分手,我會殺了妳!」張女嚇壞,邊談判邊哭,要求打電話給女同學代她向學校請假,李男同意但威脅:「好好聽話,不然就亂刀殺死妳!」張女打電話給余姓女同學時也哭,余女覺得不對勁,找了五名同學趕到租屋處樓下,要求李男開門。

沒想到屋內傳來爭執聲,李男竟猛刺張女腹部二刀,她痛得慘叫,同學破門而入,但李男恐嚇:「若不出去,還要再殺她!」六名同學只好退到屋外,李男竟再刺張女五刀,同學們衝入屋內奪下刀子,李趁隙逃逸,眾人將張女送醫,撿回一命。

李男被捕後,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一審判刑八年,檢方未上訴,但李男上訴後棄保潛逃,高等法院八十九年十二月發布通緝。

2教授求情 刑期減為7年

有「通緝犯煞星」之稱的台北市內湖警分局東湖派出所警員謝伯忻,今年初接到檢舉,指卅三歲的李孟峰可能是通緝犯,於是查出他是逃亡十四年的殺人犯,謝員與同事自四月廿一日起輪番在北市中山南路、濟南路口附近盯梢三天後,廿四日在路口發現李男,叫了「李孟峰」,李男回頭,就此落網。

警方一問,才知李男逃亡期間不僅完成大學學業,還取得台師大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碩士,目前還是台大心理研究所博士生。李男應訊時說很後悔,仍否認企圖殺害張女,也希望有機會能賠償張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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