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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週年 學界籲修集遊法人團法

三一八學運將滿週年,台灣第三部門學會理事長徐世榮等人促修改人團法及集遊法,落實憲法保障人民的集會結社自由。(記者林曉雲攝)

三一八學運將滿週年,台灣第三部門學會理事長徐世榮等人促修改人團法及集遊法,落實憲法保障人民的集會結社自由。(記者林曉雲攝)

2015/03/17 06:00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三一八太陽花學運明天滿週年,以政大教授為主、號召成立的台灣第三部門學會昨舉辦記者會,要求儘速推動修改集遊法及人團法,才能真正落實憲法對人民集遊結社權利的保障。

徐世榮:現行二法威權主義濃厚

台灣第三部門學會理事長、政大教授徐世榮表示,去年三一八學運浪潮,不但敲響了人們對於民主、自由的渴望與期許,更讓台灣政治與歷史有了新的轉向,但現行的「集會遊行法」及「人民團體法」仍都帶有濃厚的威權主義色彩,學運後更有逾百名參與者遭檢方以各種罪名起訴,不僅對參與者帶來嚴重威脅,恐也給社會帶來寒蟬效應。

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說,行政院雖通過集遊法修正草案,好像兌現「集會遊行改採報備制,把街頭還給人民」宣言,但實質內容仍不改箝制人民表意自由、管制集會遊行基本人權的本質,政府繼續透過氾濫的警察強制力行使,箝制打壓人民行使憲法保障的集會遊行權。

政大教授顧忠華和陳惠馨均指出,憲法保障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但現今的人團法不但對一般人民組織社會團體有嚴格規定,還把政治團體、社會團體及職業團體不當地「融一爐以治之」,對政黨卻採取寬鬆態度,只要向主管機關申請備案即可成立,有必要修改人團法,賦與人民完全的結社自由,政府只做最低限度的監督與管理。

陳惠馨表示,目前人團法對於人民結社要求至少要有卅人,對照民主國家如瑞士、德國等均以七人為標準,我國法令對結社人數要求過高,在修憲完全保障人民的集會與結社權前,立院應儘速修改人團法,降低結社人數的要求,從目前的卅人降為七人。

政大教授林佳和說,中國對台灣試射飛彈那年,留學德國的台灣學生在科隆發起大遊行,德國警察來了很多人,但卻是背對著、保護著陳情遊行者,我國憲法雖保障人民的集會遊行自由,但人民、政府、警察相關認知意識卻很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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