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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嗆︰ 協商代表 不是北市府決定

遠雄董事長趙藤雄。(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遠雄董事長趙藤雄。(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5/01/25 06:00

〔記者林美芬、涂鉅旻/台北報導〕台北大巨蛋BOT工程重新議約,首次協商就宣告破局,北市府撂話要董事長趙藤雄親自來談,遠雄昨強硬回應,董事長未來是否出席協商會議,要由遠雄根據每次協商主題及內容來評估是否出席,不是由北市府決定。

指遭粗暴對待 合約未審閱就逼簽

遠雄強調,二十三日的協商會議,遠雄受到北市府談判代表粗暴的對待,合約沒有審閱即要求當場簽署,還遭到譏諷,即使當時董事長在場,仍會做出相同的決定,北市府所謂「談判代表沒有充分授權」,不是事實及重點。

遠雄副理楊舜欽表示,協商代表人選,是遠雄依據每次協商主題及內容來決定,需要董事長出席才能決定的議題,董事長會出席,若總經理可以決定的內容,就由總經理出面。針對每次會議主題不同,遠雄會指派不同的代表進行協商。

楊舜欽表示,二十三日的協商被北市府稱為「破局」的原因,並非談判代表沒有決定權,而是北市府提出一份未經審閱的合約,就要當場簽署,即使一般人要簽合約也不會如此草率。楊舜欽指出,遠雄拒不簽合約,北市府代表還說:「可以等五分鐘、十分鐘、二十分鐘,半小時也可以,給你們看清楚,媒體都在等,柯市長正在上節目,等著要答案。」楊舜欽不滿地表示,這樣的情況下,誰敢簽?合約要簽給誰看?

楊舜欽說,北市府與遠雄針對大巨蛋的協商,是依據一月二十一日與市長會面雙方協議,雙方各成立小組共構協商平台,並非要董事長出面協商。

楊舜欽強調,未來的協商,希望北市府能夠將每次要討論的議題及內容預先告知,讓遠雄有時間了解並做出應對,也知道要派出什麼樣專業人士來參與該次協商。

鄧家基反駁指控 斥遠雄狡詐推延

對於遠雄指控北市府提出一份未經審閱的合約,要遠雄代表當場簽署,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反駁這完全是子虛烏有的指控,北市府僅是要求遠雄,將雙方早已在二○一一年確認的監察院糾正事項,放入修約內容。

另遠雄指稱「受到北市府談判代表粗暴的對待」,鄧家基表示,北市府同仁是在義憤填膺情況下,才做出激烈的抗議動作,遠雄代表不斷提出狡詐的藉口推延,換作任何人都無法接受。

鄧家基強調,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未來是否出席協商會議,的確是由遠雄決定,「但對於台北市民所關注的重大建設延宕處置辦法,卻是由市府決定」,台北市政府絕對會公事公辦、依法行政、嚴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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