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5坪擠4人 文大:不滿意可不住
2012/12/13 06:00
〔記者翁聿煌、陳炳宏/台北報導〕由侯友宜夫婦所擁有的凱旋路十一號五層大樓,原做套房出租並未違法,但在民國一百年八月租給文化大學後,因涉及土地分區使用條例問題,而出現違法疑慮,且原本每間五至七坪只規劃住二人,文大將此空間改為四個學生居住,引發學生居住品質不佳的爭議。
文化大學公關主任郭瓊俐表示,用地空間有限,學校所有宿舍平均坪數均差不多,學生以抽籤決定床位,學生在住宿前可以先到場察看,如不滿意可以不住,床位會依籤次遞補。
另外,該大樓的所在地住宅區依法可做一般出租套房使用,但不得當成學生宿舍使用,對此,文化大學回應,當初校方選擇對外租宿舍有設立門檻,包括房間數要足夠,要有合法使用執照,要通過消防安全檢查,該宿舍完全合乎規定,於是在民國一百年八月簽約承租。
未辦理公安申報 被罰6萬
對此,北市都發局專委劉秀玲認為,大樓既在校外就是「住宅」,並未違反都市計畫使用做為「寄宿住宅」使用。但文化大學早已承認校方因為校內宿舍不足,所以在校外租下該棟建物做為「學生宿舍」,且命名為「大群館」。對此,北市建築管理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將以未辦理公安申報為由開罰六萬元。
文化大學校方指出,校內宿舍每學期約九千元至一萬元,但房間有限,所以才在校外尋找適合管理的學生宿舍,「大群館」每學期租金一萬七千五百元,有單間全套衛浴設備。
在附近租房的學生說,文化大學在山上,距離市區有段距離,若不想把時間浪費在交通上,在學校附近賃居不便宜,也只能租「大群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