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訓用制度大變革/國考擬先錄取再淘汰

2010/12/03 06:00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即使國考上榜,並不保證未來一定任用!

上榜未必留用 還得過培訓這一關

考試院昨通過文官革新方案,確立未來公務員考試將以「增額錄取、培訓後不適者淘汰」的全新二階段篩選概念來推動,以強化「考訓結合」的培訓淘汰機制,預計將由三等特考、高考三級以上的各類考試先實施,普考及初考則列入第二階段,最快五年後全面上路。

「以後,不只筆試比高下,連訓練都得競爭啦!」一位已經任公職的王小姐說,過去只要國考放榜就可以安心受訓等上班,將來連培訓也得戰戰兢兢,否則一不小心就落榜了。

部分考試先實施 最快五年後上路

考試院長關中昨強調,公務員「培訓」往往是「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考試院強化培訓功能,要讓人民把問號變成驚嘆號,最後再變成肯定句的句號。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說明,依照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條規定,公務人員考試應依用人機關年度需求來決定錄取人數,培訓期滿成績及格即可任用。雖然目前已有淘汰案例,但形同虛設,因為「培訓後及格率幾乎百分之百,除非考生自己放棄」。

黃雅榜說,未來做法是增加錄取名額,到培訓階段再多做一次淘汰,以避免選到只會考試的人才,經過多一次評估,能夠淘汰真正不適任者。

黃雅榜指出,目前有考試委員建議以十%做為增額錄取的比率,也就是需要一百個職缺,錄取一百一十個,培訓時淘汰最後十個,但也有委員認為不應硬性規定淘汰比率,考試院仍在評估中。

由於考試類科不同、且必須在立足點相同的狀況下進行培訓評量,執行困難度頗高,為避免引發爭議,讓被篩選者心服口服,必須搭配相關配套才能上路。

依照考試院目前規劃,將會先就三等特考、高考三級以上的考試先實施,並選定部分特種考試試辦不占缺訓練(訓練後才受理報到),調整公務人員訓練課程及考評機制,並建立訓練成效評估追蹤機制;此外,還必須配合修法,包括研修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公務人員任用法,建立公務人員職能評估標準作業程序與宣導,並配合逐步擴大基礎訓練的場所及容量,盡可能齊一化訓練機制,提高公平性。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焦點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