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奪命 朝「故意殺人」修法
台中酒駕累犯陳瑞盈,酒駕還逆向,在大里國光路連撞8車,造成2名騎士慘死,現場滿地碎片,一片混亂。(資料照)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年關將近,卻接連發生酒駕撞死人悲劇,台中市短短十一天內接連發生兩起重大的酒駕事故,奪走五條無辜人命,引發社會譁然、群情激憤,咸認酒駕零容忍,現有的處罰對酒駕者太輕,「根本罰不怕」!才讓酒駕者一再心存僥倖;為平息廣大民怨,法務部昨罕見地凌晨發出新聞稿,宣示「酒駕致死」刑責,將研擬朝「故意殺人」方向修法,部長蔡清祥更將與交通主管機關研議車輛加裝酒精鎖,預防酒駕者上路。
刑輕罰不怕 台中11天就害5命
現行「刑法」第一八五之三條,酒駕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二十萬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來若比照「故意殺人」刑責,將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十八歲男子陳瑞盈兩度酒駕遭吊照和判刑,仍不知悔改,二日凌晨在台中市大里區又酒駕,撞死男大生彭賢豪及女騎士鄭雅慧;另名劉姓運將長期洗腎,抱病以開計程車為生,上月二十三日凌晨載三名乘客行經台中市大里橋,卻遭酒駕的賴姓男子闖紅燈攔腰撞上,劉男和兩名乘客身亡,賴男酒測值高達一.三九,防制酒駕及受害人等團體紛痛批「酒駕殺人」!
酒駕致死案件接二連三發生,且多數是酒駕慣犯,外界均稱刑責過輕,無嚇阻力是主因,法務部昨宣示對酒駕致死案,將依法速查嚴辦,並研擬對於酒駕致人死亡刑責,朝「故意殺人」方向修法。
車輛擬裝酒精鎖 慣犯入監矯治
目前司法實務上,酒駕被判刑者多數皆可易科罰金,法務部也將邀集相關部會修法,看是否讓屢次酒駕者一律入監矯治,並提高行政裁罰標準。
法務部長蔡清祥昨提出三方向具體作為,第一,酒測值一定數額,將視同「殺人之不確定故意」;第二,儘速邀集交通主管機關,研議車輛加裝酒精鎖,必須吹氣才能發動車輛;第三,警方臨檢、查獲酒駕可立刻扣車,若構成刑責,檢察官可依犯罪工具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