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題》廉署力推財產申報授權 裁罰案大降4成
〔記者吳政峰、黃欣柏/台北報導〕針對公務員未如實申報財產,法務部前兩年即裁罰多達三四七案,總罰金高達四八○二萬元,廉政署去年底起強化「財產申報授權」制度,由政風人員協助清查財產明細,此舉果然奏效,今年上半年裁罰件數與去年同期相較,大降四成之多,博得不少基層公務員好評。
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我國公務員須在每年十一月一日到十二月卅一日間申報財產,若未如實、如期申報,政務官與民意代表由監察院裁罰,一般中階公務員則由法務部開罰,最高可罰到四百萬元。但由於申報時得逐件查詢配偶與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及保險明細,程序繁複,造成不少公務員因一時疏漏而挨罰。
以法務部為例,前年共裁罰一百九十件,開罰三○五一萬元,去年有一百五十七件,收了一七五一萬元罰金,另一可對公務員開鍘的監察院,前年有四十八件,裁罰一五八九萬元,去年也有三十九件,罰了一○一二萬元,雖然其中八成案件被歸類為「故意申報不實」,但其實多數人都主張「非故意」,惟依目前裁罰機關實務見解,只要未善盡查詢責任就屬「間接故意」,仍然得罰。
政風代查財產明細 減少漏報
由於逐件查詢財產資料極不方便,一旦漏報又得受罰,不少公務員抱怨連連,因此廉政署去年起特別強化先前已推動一小段時間「財產申報授權」制度,讓公務員可透過自然人憑證,直接線上授權政風單位代為查詢金融資料,一鍵就可獲悉財產明細,免去繁雜手續,去年上半年裁罰九十件,今年上半年裁罰件數果真降至五十五件,與去年相較,大幅降了四成之多。
上任後力推「財產申報授權」的廉政署長朱家崎,對此不敢居功,強調政風工作應從愛護、保護及防護公務員的角度做起,而今年三月間賴院長更在中央廉政委員會中裁示推動「財產申報零裁罰」,要求降低公務員觸法機率來取代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