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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話題》判決「天書」看攏嘸 司改委員:問題在法官心態

常見法律「冏」字

常見法律「冏」字

2018/05/21 06:00

〔記者楊國文、吳政峰、陳慰慈/台北報導〕不少民眾認為判決書艱深難懂,簡直如「天書」般「看攏嘸」。對此,司改國是會議委員、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指出,判決書之所以難懂,最大問題就在於法官的心態,實際上要讓判決書淺顯易懂並不難;另一位司改委員、台中地院法官張升星則認為,法官寫判決都有自己風格,其實只要論理清楚即可。

林孟皇表示,判決書讓民眾看不懂,很大原因是部分法官有錯誤心態,把案件判決書當成是「寫給上級審看的」,其實很多法官的習慣用字,如「渠等」、「伊」之類,直接寫成你、我、他即可。

張升星則認為,通俗化無可厚非,但應無硬性規定必要,畢竟法官寫判決書都有自己的風格與習慣,只要論理清楚即可,尤其判決書的艱澀其實不在於枝微末節字詞,而是援引的法條「本身就寫得很困難」,就算推行白話文寫法,能否降低民眾閱讀障礙,他個人認為仍「很難評估」。

執業律師林曜辰則贊成通俗化,他認為,若訴訟當事人連判決書都看不懂,判決寫得再好都是「空」的,目前判決書讓人看不懂,其原因除了判決書較冗長,也是因民眾對判決書內充斥「半文言文」的方式無法適應,但只要法官有心要改,絕對不是問題。

林舉例,像「難謂…不…」等雙重否定的詞彙應少用,多用些事實陳述,就較易看得懂,另判決書慣用的「之」字,明明就是「的」的意思,「何不改過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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