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項「惠台措施」》磁吸台灣人才資金 圓「中國製造2025」
〔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中國政府昨宣布卅一項惠台措施,其中前十二項措施給予台商享有中企同等待遇,以減稅、國民待遇、政策性補貼、政府採購、特許經營等誘因,擴大向台灣高科技及智慧製造、科研機構、農業、環保、基礎建設等特定領域人才與台商投資招手,目的是運用台灣人才來協助推進「中國製造二○二五」、「一帶一路」等中國戰略目標,並吸引台灣企業及銀行業資金挹注中國實體經濟。
台企參與「中國製造二○二五」適用和中企同等政策被編列在十二項措施之首。稱台商投資設立高端製造、智能製造、綠色製造等企業,並設立「區域總部和研發設計中心」,可享有稅收、投資等中國官方政策支持;中國在「投資和經濟」領域加快給予台企與中企同等待遇,企圖磁吸台灣人才和資金,以助其在高科技產業發展和製造業升級。
利誘台商貢獻智財權結晶
第二、三項以減稅、資金補助等方式,利誘台商等註冊法人貢獻智財權(IPR)結晶。中國對符合條件台商給予減稅,公司稅由原廿五%大減至適用於高新技術企業的十五%稅率,並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當地採購退增值稅等;台商則須在中國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的電子資訊、先進製造與自動化等八大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以企業核心自主IPR來經營。
值得注意的是,以台灣IPR交換稅負減免和資金補助的政策,還適用於台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可直接申報參與中國國家重點研發計畫項目,享有和中國科研人員同等政策,並鼓勵把台灣IPR轉至中國註冊,以享有中國IPR激勵政策優惠。
中國還在基礎建設、政府採購、農業、中國國企混合所有權制等方面籠絡台商,擴大台商參與管道、優先解決工業投資用地,並鼓勵台商參與中西部、東北地區的兩岸產業合作區,以及「一帶一路」建設,協助中國拓展內需和國際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