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土、國號變更 不在公投法規範
2017/12/13 06:00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公投法修正案,時代力量力推制憲權應在公民投票法內予以落實,經表決遭到否決。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表示,時代力量要求適用領土、國旗、國號變更是憲法的權責,不應該用公投法去規範制憲權利。
全國性公投適用項目,仍排除修憲及領土變更案等敏感議題,回歸憲法增修條文處理。修正案明定,全國性公民投票,除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包括法律之複決、立法原則之創制、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至於「兩岸政治協商」議題,時代力量提出修正動議,兩岸間之政治協商,應由總統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交由中選會辦理公投,經公民投票通過後,才能進行協商。
但此動議遭到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否決。時力黨團聲明表示,兩岸政治協商需經公投之再修正動議遭否決,除了遺憾外,更是不解。
李俊俋說,兩岸協議當然須經人民公投,但公投法是程序法,這要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中處理,民進黨也會努力推動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