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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救國團討地 有的打官司 有的約滿收回

雲林縣救國團用地,明年十月將歸還雲林縣府。(記者林國賢攝)

雲林縣救國團用地,明年十月將歸還雲林縣府。(記者林國賢攝)

2017/06/13 06:00

〔記者蘇孟娟、林國賢、葛祐豪、俞肇福/綜合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處理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以專簽方式換約,續約八年後產權歸市府所有,處理方式引發議員批評。救國團在台灣許多縣市都有長期占用或低價租用公有土地的爭議,但各縣市政府處理方式不一,有租約期滿收回,有尋求司法途徑終止契約,也有以協商方式提高租金。

台中市救國團長期占用台中市千坪土地近四十五年,中市府一○四年底向救國團提訟,要求返還市有土地,台中地院一審判救國團敗訴,應返還土地及不當得利,目前仍上訴中。

台中市民政局長蔡世寅指出,救國團雖在五十八年與市府簽訂土地借用契約,但二年約滿後未返還土地,且長期占用市有土地約一○八三坪至今,每年約僅付七十餘萬元的補償金,不符實際地價比例原則。

雲縣府勝訴 救國團明年10月還地

救國團也低價承租雲林縣公有地近四十年,共一三五坪,土地在雲縣府提出終止租約前每月租金為五七一九元,縣府九十六年提出終止土地租約,要求救國團拆屋還地,被救國團拒絕,縣府因此提告,一、二審縣府敗訴,但最高法院前年九月判決縣府勝訴。

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 高市已收回

縣府財政處副處長張志盟表示,救國團須在三年內遷離,將土地無償還給縣府,協議時間於明年十月到期。

救國團原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佔地超過一萬一千坪,分屬自來水公司和高市府。高市府持有土地約六千八百坪,每年僅向救國團收取二百多萬元租金,引發賤租爭議。

高雄市財政局長簡振澄表示,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租約於去年底到期後,就不再與救國團續約,目前均已收回。

金山青年活動中心 租金翻倍

救國團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向新北市財政局租用近十五萬平方公尺土地,年租金六百八十萬元,也被議員質疑賤價出租,新北市政府與救國團協商後,救國團逐年調整,今年合約租金是一千二百萬。金山青年活動中心總幹事卓進權表示,目前租約到一○八年,屆時將再檢討是否續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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