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當年沒提告 警:事證太少難偵辦
2017/05/03 06:00
〔記者洪瑞琴、王捷/台南報導〕才女作家A女輕生案扯出狼師案,南市議員蔡育輝以「犯罪地點在台南」,要求主動偵辦。但警官透露,現有資訊是女作家滿十六歲與補教師合意性交,這要父母親提告,警方才能依性侵罪嫌偵辦;另一是傳言是,女作家十三歲時與名師性交,這屬於公訴罪,也是警方唯一能主動出擊的方式,但事證實在太少,難度很高。
警官說明,除非被害人的父母主動報案,全案才會有新進展。在受害人父母未提告的前提下,很難蒐集十三年前的證據,也不宜主動調查相關人的個資。這起案件不只難度高,還是件吃力不討好的案件,應該修法規範補教業才是。
鑑識組警員指出,除非事發當時有驗傷,否則現在無法過濾事證。他解釋,性侵的涉嫌人,被判無罪的原因,常是因為當事人在發生的第一時間,由於身心受到創傷,以致沒有第一時間驗傷,後來想要提告時,又因為犯罪地點只有被害人及涉嫌人一對一的情況,最後淪為各說各話,證據力不夠。
台南市刑大著手調查
南市警局長黃宗仁表示,輕生案發生後,警方就曾試圖與家屬聯絡,但無法取得線索訊息。不過,由於市議員的提議,台南市刑大已指派相關分局,警方預計今日將前往被害人相關場所,希望能從旁協助,著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