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即使判刑 也不影響禮遇
2017/03/15 06:0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昨被台北地檢署以涉嫌洩密等案起訴,外界關注馬卸任總統禮遇是否受影響,熟悉法規人士表示,依照「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即使馬因洩密案判刑定讞,禮遇都不受影響。他表示,停止禮遇僅適用於再任有給公職、犯內亂與外患罪經一審判決有罪、喪失我國國籍、移居國外定居、犯貪污罪經一審判決有罪與被彈劾者。
卸任總統享有的禮遇,包括每月廿五萬元的禮遇金,及辦公事務費用每年八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七百萬元,第三年遞減為六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五百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另供應安全護衛八人至十二人,必要時得加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