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害3命判6年 「葉少爺」關3年就假釋
〔記者吳俊鋒、鄭淑婷、鮑建信、黃良傑、黃旭磊、張凱翔、邱燕玲/綜合報導〕酒駕肇事害死三條人命的「葉少爺」葉冠亨被判刑六年,去年底移監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服刑三年又一個月後,假釋獲准,昨天出獄。
現年廿六歲的葉冠亨,民國一○一年四月廿五日酒後開賓士載友人陳岡逸在高市狂飆,失控撞死準備過馬路的婦人李幸蓉,陳岡逸也傷重不治,李婦丈夫許明義亦因悲傷過度猝死,留下許小妹由親友照顧。
副典獄長江慶隆指出,葉冠亨一○二年十一月廿九日入監執行,負責蔬果組作業,表現認真,沒有重大違規,並在獄中參加了「山上傳奇」薩克斯風樂團,努力練習,考取了台南市街頭藝人證照。因執行刑期已過半、在監行為良好、有所悔悟,廿三日獲准假釋。
葉願付受害夫妻孤女學費
昨天下午三點半,葉冠亨辦好出獄手續,坐上計程車返回高雄,晚上在高雄高分檢門口接受訪問時表示,他對不起被害人家屬,服刑一年後雙方達成和解,非常感謝被害人家屬給他機會,他願支付許小妹的學費到成年,經此教訓後,他不會再開車。更呼籲社會大眾以他為戒,不要酒後開車。
李幸蓉的胞兄李富盛昨天表示,葉少爺賠償許家一千萬元,這筆錢是小孩生活等費用,他不認為是和解。
和解換假釋 二次傷害家屬
台灣酒駕防治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表示,以葉冠亨和家屬已經金錢和解做為假釋理由,等於是對家屬二次傷害。
死者陳岡逸的父親陳大儒無奈表示,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被害人家屬哭乾眼淚也喚不回死去的親人,「假釋門檻不夠高,被害人家屬又能如何?」
立委痛批 不符合社會期待
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批評「不應這樣處理」,葉冠亨至少要把本刑刑期服滿,畢竟他因酒駕造成三人死亡,提早假釋不符社會期待;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表示,希望「葉少爺」真能痛改前非,如果再犯應再加重刑責。
葉冠亨將先在家休息陪家人,未來會努力考取理財方面證照。葉冠亨入獄前就讀的和春技術學院昨表示,葉判刑時已喪失學籍,無法復學。
葉冠亨四年前酒駕案後,有網友找出他十九歲時就在網路PO文,當時他除了賓士,還擁有價值近千萬的深色保時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