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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宗力:最高院應設大法庭 統一法律見解

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左一),認為以後大法官和最高法院應常開庭。(記者項程鎮攝)

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左一),認為以後大法官和最高法院應常開庭。(記者項程鎮攝)

2016/10/16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昨指出,最高法院應設置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且應開庭常態化,以司法裁判統一法律見解,因為法律爭議需要透過討論才能釐清;過去他當大法官時,就曾在釋憲時討論過這個問題。許宗力認為,未來大法官會議也應常態化開庭。

「大法官會議也應常態化開庭」

台灣法學會舉行「終審院檢之改革」座談會,許宗力等法界人士到場。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認為,最高法院言詞辯論應常態化,不須修改法律就可執行,才能避免「髮夾彎裁判」,他舉前總統陳水扁的龍潭購地案為例,最高法院推翻以往的實務見解,改採「實質影響說」,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日前聲請非常上訴,也是抗議最高法院對她採取最不利的「實質影響說」,林指最高法院變更法律見解時,欠缺形成過程的公開性,一直是司法公信力被質疑的導火線。

政大法律學院教授姜世明則認為,不能苛責最高法院法官不常開庭,應考量最高法院的工作量,其實一審才是所有問題根源,下級審的審判品質應先做好。

檢察官改革協會召集人陳瑞仁主張,最高檢察署應在最高法院改革的同時,成立「最高檢公訴組」,以短期調辦事的方式,徵集全國一、二審的菁英檢察官到最高法院出庭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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