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會聲請假處分 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2016/09/23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紅十字會專法今年七月遭廢止,但紅十字會總會隨即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的行政訴訟及聲請假處分,要求不得廢止紅十字會的法人立案登記,且不得准予設立類似「紅十字」等名稱的組織,關於假處分部分,日前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紅十字會總會不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內政部說不會廢、立院也無廢除紅十字會總會的意思,此案無假處分案中「立即性危險或急迫性」等構成要件,昨將抗告案駁回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裁定認為,紅十字會總會聲請的假處分是屬於「預先聲請假處分」,具有「預防性權利保護的作為」,但是尚未發生任何急迫性危險,或重大損害之虞,純屬臆測成分,欠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基礎,因此昨將抗告案駁回確定。
至於紅會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的行政訴訟,仍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