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全:勿拿黨工權益 當尚方寶劍
外傳國民黨將預支黨工五個月薪水因應不當黨產條例,林全閣揆呼籲各界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鍾麗華、施曉光/台北報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前天公布,今起生效,外傳國民黨將預支黨工五個月薪水因應,且要「結清」退職黨工的十八%優惠存款。行政院長林全昨表示,「黨工權益」並非規避條例適用的尚方寶劍,呼籲各界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對此,國民黨反嗆,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開宗明義是要創造政黨公平競爭環境,也就是要讓各黨以合法黨產為運作基礎,而不是讓最主要的反對黨(國民黨)陷入困境,政院如果不讓國民黨支付黨工薪水與退休人員給付,會使得國民黨無法運作,讓民進黨成為國內唯一的主要政黨。
林全昨表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生效與處理委員會成立,是國家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的重大里程碑。政黨不當取得財產,依法不得進行處分,並應在施行起一年內向委員會申報財產,未來委員會將依法清查並追討所有不當取得的財產,如已轉給第三人而無法返還,也會追徵該財產的價額。
他並說,政黨公平競爭是民主國家基本精神,政黨應以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補助等合法手段規劃黨工相關權益,而非以不當黨產支應黨工薪資或退休金。若在條例施行後支用不當黨產,不僅違反該條例規定,財產移轉行為依法也不生效力,委員會也將依職權調查,並依法處分、裁罰。
法務部長邱太三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原本訂定有刑罰,但後來改為行政罰,而刑事案件以外行政執行部分,法務部是行政院最高法律顧問機關,未來若有相關案件需要法務部支援,法務部也會派檢察官支援。
針對林全上述說法,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周志偉批評,依照立法精神,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應是獨立機關,政院官員應避免「下指導棋」;況且條例規定,政黨為履行法定義務或其他正當理由及符合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所規定的許可要件,仍可處分黨產,而支付黨工薪資、發放退休人員給付,原就具有正當性,且是屬於勞基法所定的法定義務,政院的見解已超越條例規定。他強調,委員會本該超乎黨派,扮演維護公道的「公親」,如今卻已變成「鬥雞」。
國民黨:支付黨工薪資具有正當性
「慎重考慮」參選國民黨主席的前副總統吳敦義昨接受專訪時也說,如果民進黨做得漂亮,就不要讓社會覺得是在鬥另一個政黨;且行政院指派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擔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被人質疑是在清算競爭對手國民黨。
吳並說,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不應設在行政院底下,權力如此重大,應該避嫌,為何不交給監察院或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