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輕忽港版國安法 呂秋遠列10項危險台灣人
香港政府斥資搭設「港版國安法」廣告,盼消弭港人疑慮。(彭博)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中共通過港版國安法,制定「不論你在哪裡、不論你哪國人,只要鼓吹分裂中國,特務就可以抓你」規定,許多人擔心會不會出國就被抓?其實,到香港一定危險,如果前往「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國家,會不會有生命危險呢?
知名律師呂秋遠說,港版國安法的可惡之處,在於香港人以後動輒得咎,出門散步,若被認定要遊行顛覆中央,抓,「臉書寫光復香港,我認為你要分裂國土,抓;與國外NGO聯繫,討論如何建構市民公共議題討論群組,這是與外國勢力聯繫,抓!」
呂秋遠分析香港人與台灣人最有機會被列入罪犯名單,其中香港人不用說了,因為他們在政治上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台灣人呢?他列舉有幾種台灣人是比較危險的:
1.如果你是在網路上好發政治言論,並且偏台灣獨立、反中國獨裁政府、支持民主自由,曾經轉貼上述言論的人。
2.喜歡拿中華民國國旗、唱中華民國國歌,死硬支持中華民國,漢賊不兩立、王業不偏安,未來一定要以三民主義統一全中國的人。
3.到中國或香港會說自己是「出國」,非常支持中華民國一定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平等談判,協商如何成立新中國的人。
4.支持民進黨、時代力量、基進黨等,並且在公開場合坦承自己曾經投票給民進黨等黨候選人的人。
5.曾與中國各種非官方組織合作或募款,推動市民社會力量增強(包括社工、賑災等)的人。
6.在中國工作或念書,並且經常公開抱怨中國政府腐敗、獨裁等,或私下曾經向某些親友宣揚自己理念的人。
7.在中國工作或念書,不曾抱怨政治,但親友有上述六項特徵之一的人。
8.在中國工作或念書,不曾抱怨政治,但是與中國人有生意競爭關係,或是與中國人有私人恩怨,而對方有點關係或背景的人。
9.在台灣生活,到中國、香港等地旅遊或短暫停留,卻參與或圍觀當地政治活動的人。
10.曾經口頭或募款支持叛亂組織理念或行動,例如西藏、新疆、法輪功等組織的人。
呂秋遠強調,這10種類型的台灣人,根據這套法律與反國家分裂法,不論在哪,中國政府都有管轄權,「雖遠必誅,只是要不要、能不能逮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