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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青峰硬起來!反擊恩師嗆「慘遭惡意刁難」

〔記者邱奕欽/台北報導〕吳青峰與曾情同父子的恩師林暐哲拆夥後,仍公開演唱自己的歌曲,遭擁有歌曲及「蘇打綠」團名商標權的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認為,吳青峰於2018年間已與林暐哲自動延長合約1年,考量吳青峰未取得林暐哲授權,即公開演唱7次、發行5張專輯,今(24)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吳所屬的哈里坤的狂歡公司及吳青峰。對於吳青峰挨告,環球音樂也做出回應反擊。

吳青峰。(環球音樂提供)

吳青峰22日起連兩天在台北小巨蛋舉辦「太空備忘記2020」巡迴演唱會,昨(23日)迎來巡演台北站最後一場,自2016年休團三年的蘇打綠無預警合體,但期間主唱吳青峰以新人身分推出個人單曲,並由林暐哲創立的「大房小山音樂」處理演藝經紀事務。沒想到,兩人卻在2018年貼出共同聲明,宣布正式結束合作關係。

過去跟吳青峰情同父子的林暐哲,現在卻突然翻臉不認人。(資料照)

環球音樂今也在聲明中感慨提到:「未料時隔半年,林暐哲音樂社突然反悔,片面要求吳青峰延長雙方之詞曲授權合約,吳青峰震驚意外,多次數度主動聯繫林暐哲本人未果,驚覺慘遭15 年來最信賴的人惡意刁難對待。」更於2019年再度向林暐哲提出終止「詞曲版權授權合約」,卻被對方提出民事緊急聲請定暫停狀態假處分、刑事、以及民事訴訟。

環球唱片更對「台北地方檢察署與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庭,就相同事件,作出截然不同判斷」感到相當困惑,也就台北地方檢察署認定二造「詞曲版權授權合約」的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終止,提出2020年1月1日後雙方法律關係才不存在,也就是說2020年起,青峰擁有自己所有詞曲著作權利地位明確,可不受任何阻撓以任何方式演唱或是利用自己之詞曲創作,包括286首詞、215首曲,以及未來所有新創作。

環球音樂聲明全文。(環球音樂提供)

環球音樂正式聲明全文:

環球音樂旗下藝人吳青峰,因公開演唱自己所創作之歌曲,遭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一事,至感錯愕及深感遺憾。告訴人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以及吳青峰之間的「詞曲版權授權合約」,正如雙方公開聲明所述,已於2018年底終止。

2018年9月份雙方會面合意詞曲版權授權合約不再續約,為求慎重,吳青峰也於10月份再度寄送存證信函以資證明,雙方也於2018年年底發表共同聲明互相祝福。未料時隔半年,林暐哲音樂社突然反悔,片面要求吳青峰延長雙方之詞曲授權合約,吳青峰震驚意外,多次數度主動聯繫林暐哲本人未果,驚覺慘遭15 年來最信賴的人惡意刁難對待。因此,吳青峰於2019年期間,再次以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未履行合約重要責任等事由,慎重行事再度提出終止「詞曲版權授權合約」。未料,林暐哲音樂社罔顧其音樂人應有之專業,分別對吳青峰提起出民事緊急聲請定暫停狀態假處分、刑事、以及民事訴訟。

針對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對吳青峰聲請之假處分事件中,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庭於 108 年度民暫抗字第 4 號裁定予以駁回,並認定「相對人(吳青峰)提出之 證據, 已足以使本院對於抗告人(林暐哲音樂社)主張其為系爭音樂著作之專屬被授權人之事實產生疑問。」對於台北地方檢察署與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庭,就相同事件,作出截然不同判斷,我方深感疑惑,並就檢察官未深入調查、也未傳訊證人,或比對證物,遽行起訴,令人難以心服!將於吳青峰收到起訴書後, 才能就起訴理由再予以回應。

相信此案移送法院後,刑事庭法官會還青峰公道。如果單就媒體所報導之起訴事由,台北地方檢察署認定二造「詞曲版權授權合約」應為 2019 年 12 月 31 日終止,2020 年 1 月 1 日後雙方法律關係才不存在。那麼 2020 年起,青峰擁有自己所有詞曲著作權利地位明確,可不受任何阻撓以任何方式演唱或是利用自己之詞曲創作,包括 286 首詞 215 首曲,以及未來所有新創作。吳青峰為詞曲創作者、表演者、音樂人,他將繼續努力專心於其擅長的創作與演 出,並將全案全權交由律師處理,也請各位喜愛音樂的朋友,陪同他繼續勇敢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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