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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彬彬公開撕逼前妻 婚前協議書3條款讓謝震武傻眼

〔記者曾德蓉/台北報導〕39歲小彬彬前年結束第二段婚姻,他早前在節目中探討「夫妻談錢傷感情」經驗,小彬彬坦言,與第二任妻子小君對於金錢價值觀分歧,是婚姻觸礁的原因之一。小彬彬2017年12月受訪表示已和小君簽字離婚。(資料照,JET提供)

小彬彬坦言,「以前只要開心,手頭就鬆」,他也舉例,有次全家跟一群朋友出去玩,玩累了想找飯店休息過夜,如果同行朋友嫌住飯店太貴、沒錢,小彬彬就會擺闊說他請客,主持人謝震武聽完後都忍不住驚嘆,「你真是我聽過比演藝圈大哥級出手還闊綽的人。」

此外,小彬彬寵妻不手軟,在新婚時就辦了一張附卡給小君使用,一出手就是一組8萬多元的化妝品,後來因為餐廳營業額下滑,跟小君商量要節省一點,但她購物習慣並未改變,「在超市買海膽一盒400多,前妻可以一次買個十多盒,她在前頭一直把東西放進推車,我在後面偷偷放回架上,這樣還是可以花個2萬」。小彬彬(左)與長子小小彬。(資料照,記者潘少棠攝)

小彬彬還透露,其實兩人結婚前,小君跟媽媽見面時曾簽訂婚前協議書,第一條是2年內不要生小孩,第二條是5年內不能離婚,第三條若到時離婚,財產要留給小小彬。讓在場律師團聽完忍不住說「這婚前協議書聽起來是為了離婚為前提」。小彬彬(右)與第二任妻子小君(左)2011年結婚,前年離婚。(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對此,小君回應《蘋果日報》,「他就為了節目效果,每次都講得比較誇張,然後把矛頭都指向我,根本沒這些事情」,但她已習慣,「反正他為了節目做效果賺錢,愛講去講吧,我是無所謂,反正我現在過得很好」,更不忘強調「海膽我才不會一次拿10盒,根本吃不完,我才不是瘋子,我頂多、最多拿5盒,那是因為玄燁(小小彬)愛吃」,而且吵架根本不是金錢價值觀,而是小孩教育跟婆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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