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放寬適用舊房屋稅 北市今評估

2016/03/07 06:00

建商頻向市府施壓,盼放寬2014年7月1日前取得「建照」的房屋仍採舊稅率。(彭博資料照)

新舊稅制以2014.7.1使照切分 差1天稅多1.6倍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北市府前年調高房屋標準單價,二○一四年七月一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屋,將課徵平均增加一‧六倍的新房屋稅;但就在三月底寄送稅單前,建商頻向市府施壓,盼放寬二○一四年七月一日前取得「建照」的房屋仍採舊稅率,讓一萬一千戶新屋解套,如此一來,市府每年將短收十三億元房屋稅。

北市昨已對此舉行專案會議討論,但無結論,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將再次召開會議評估。

房屋稅的計算是「面積乘以房屋標準單價,再乘以地段率與稅率」,「房屋標準單價」是指造價成本,按建築原料不同而有差異,依法每三年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檢討一次。

北市自一九八四年修正後,至二○一四年為止多年未檢討、調漲,導致「房屋標準單價」早已不符目前建商的起造成本,也讓房屋稅短徵,故於二○一四年開會調漲標準單價。

若改建照區分 1.1萬戶受惠

不過,以二○一四年七月一日前取得使照作為新、舊稅制的切分點,造成完工日差一日,房屋稅就差一‧六倍的結果,引發建商、團體向北市府及市議會陳情遊說,盼北市府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臨時會,改為二○一四年七月一日以前取得建照房屋都適用舊稅制。

台北萬豪酒店高階經理人無奈表示,酒店二○一○年開始建造,當時初估每年房屋稅約六千萬元,但飯店二○一四年十二月才拿到使用執照,每年房屋稅暴增至一億三千萬元,根本吃不消,相隔不到一百公尺的飯店卻適用舊稅制,競爭基礎不同;市府以七月一日「一刀兩劃」新稅制,更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台北市財政局長蘇建榮表示,去年房屋稅已採用新標準,若要延後使用,等於為新成屋減稅,預計將有一萬一千戶「受益」,每年短收房屋稅約十三億元。若換算房屋平均使用五十年來算,市府將短收五百億元稅金。

財政局指出,對外界認為不公平問題,也考慮以調高舊屋的標準單價解決,未來會考量整體經濟環境及納稅人負擔等因素,審慎評估;至於房屋稅稅基調整,將於二○一七年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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