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金管會修敵意併購法規 回應期、收購期均延長

2015/11/13 06:00

日月光敵意併購矽品案,引起矽品員工集結抗議日月光入駐,要捍衛矽品。金管會檢討敵意併購相關法規,被敵意併購公司提出「回應期」的時間延長為10天,「收購期」更大幅提高拉長至20天。(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由於日月光併購矽品案,引發金管會高度重視,日前主動宣布將檢討敵意併購之相關法規;根據金管會昨天公布內容,未來若有敵意併購,被收購公司提出「回應期」的時間延長為10天,「收購期」更大幅提高拉長至20天。

首先,考量在敵意併購情形,被收購公司事先並不知情,金管會證期局表示,若為給予被收購公司較長之回應時間,以利向股東說明其立場,及其所設置之審議委員會審議收購條件之公平性、合理性及就本次收購對公司股東提供建議,因此,現行被收購公司提出「回應期限」為7日似有過短,修正為10日。

此外,金管會現行的「收購期間」下限(10日內)亦應配合調整,因此,參考美日公開收購期間之立法例,修正相關辦法,被收購公司提出,被收購期間之下限,從10天修正為20日。

修正幅度 被質疑太小

不過,有外界人士質疑,這次對敵意併購的修正幅度太小,被收購公司「回應期」與「收購期」雙雙延長,感覺「雷聲大、雨點小」;對此,證期局官員表示,這是參考各國規定,我們希望讓法規中性,主管機關不會也不宜介入,只要企業按照規定進行併購,就是符合法令;況且,合併不見得對股東不利。

官員也直言,其實,就各國經驗來看,無論規定怎麼修訂,還是無法避免經營權之爭議的狀況;因此,公司平常自己也要居安思危,注意防範股權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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