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新告財政部 11月25日宣判

2015/10/29 06:00

〔記者王孟倫、吳佳蓉/台北報導〕針對台新金失去彰銀(2801)經營權案,台新金(2887)向法院提起「確認契約存在」之本訴,昨天台北地方法院首度召開民事辯論庭,台新金與財政部雙方透過委任律師進行攻防;地院也火速裁定,將在11月25日宣判。對此,財政部次長吳當傑表示,將尊重司法判決。

彰銀案是去年12月董事會進行改選,以財政部為首的泛公股,拿下九席中的六席董事,台新金不滿失去經營權,隨即透過法律途徑向台北地院提出「確認契約存在」之本訴,並提出「假處分案」,要求應指派台新金代表為董事。

台新金表示,本訴的「先位求償」是要求「返還原狀」,也就是原本對彰銀的經營權;若財政部無法達成,「備位求償」是要求財政部賠償150億元,也就是台新金失去彰銀經營權的損失。

據瞭解,昨天本訴辯論庭雙方代表之「攻防焦點」,在於2005年財政部的函文允諾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對此,財政部委任律師主張,函文是一次性,支持一屆,並非永遠支持。

但台新金代表反駁,為何2005、2008、2011年連續3次董事改選,財政部都能依約履行,去年才片面毀諾?

雖然昨天是本訴首次開辯論庭,但過去3次準備庭,地院已蒐集完整資料,因此,下月25日就會宣判,比外界預期時程要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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